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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5-13 浏览者:441

各县(市、区)、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企业:

根据《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晋科函〔2024〕48号),为做好太原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材料受理时间

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受理,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,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日,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6日。受理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,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。

二、材料报送要求

(一)申请企业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自我评价,完成网上申报操作,按申请材料要求和顺序胶装成册,一式3份,书脊打印“企业名称—技术领域—申报年度”,其中1份为正本(即研发费用和高新产品2个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,封面标明“正本”字样),准备好正本扫描PDF版光盘1个。同时关注“太原科技”微信公众号(见联系方式),登录“太原市高企申报登记系统”,完整填报登记信息。

(二)申请企业在每批截止时间前,将高企认定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(含正本1份)及正本扫描PDF版光盘装盒,报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一层服务窗口,同时企业自留1份纸质材料存档备查。

(三)申请企业应按照《认定办法》《工作指引》规定和省厅通知要求,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,认真查询中介机构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,确保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符合省厅通知要求。

(四)为保障沟通顺畅,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和联系人必须为本企业全职职工,不是本企业全职职工的不予受理。如遇人员变动,应及时联系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予以更改。

(五)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对企业申请材料按申报批次汇总,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进行审核,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企业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进行现场核查,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,填写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表》(省高企认定通知附件2),并汇总填报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》(省高企认定通知附件3)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(一)各县(市、区)、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要高度重视,积极宣传组织,做到培育企业应报尽报,同时强化服务指导,提升企业申报质量。

(二)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申报企业,原则上提交申请材料前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(因国家评价系统正在更新,可在系统开放后补充评价入库)。为保障企业应享尽享高企培育扶持政策,申请企业根据《关于开展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》提前纳入高企培育库,详见市科技局网站公告公示中通知内容。

(三)市科技局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,从事与高企认定和政策奖补落实相关的培训、代理申报等有偿服务活动;任何单位及个人也不得以市科技局名义,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偿服务,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技局无关。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,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,避免合法权益受损。企业在申报过程中,如有疑问,请咨询省科技厅、市科技局、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以及企业所在的县(市、区)和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。

(四)市科技局、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、县(市、区)和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推荐的相关人员,必须遵守廉政工作纪律及省科技管理人员“十不准”有关规定。

四、服务联系方式

(一)政策咨询

市科技局高新科  王吉庆、李智  0351-4225951

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707室

(二)材料受理

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刘英波、王亚平  0351-7786084

太原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服务窗口

(三)县(市、区)和开发区

(四)“太原科技”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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